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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保障城鄉(xiāng)低保對象95.31萬人 人均保障標準達546元/月

2020年05月29日 14:33

今天,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為克服疫情影響,做好困難群眾基本保障工作,省民政廳聚焦脫貧攻堅、特殊群體和群眾關切,從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加大急難救助力度等四方面,密織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網。

據介紹,為全面完成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任務,省民政廳持續(xù)推進農村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兩線合一”,全省各地農村低保標準均不低于年人均4000元,已實現(xiàn)農村貧困人口收入水平不低于國家現(xiàn)行扶貧標準。緊盯“三個一萬人”,逐人逐戶建立臺賬,開展兩類對象信息比對,全省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63萬人中,已有0.73萬人納入農村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yǎng)范圍。建立完善監(jiān)測預警機制,密切關注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存在返貧風險的貧困人口和建檔立卡貧困邊緣人口家庭經濟狀況,及時給予低保、特困和臨時救助。

為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省民政廳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并落實城鄉(xiāng)低保分類施保政策,對城鄉(xiāng)低保對象中的重病、重殘人員,7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對象實行重點保障,按當?shù)氐捅藴实囊欢ū壤霭l(fā)補助金。

截至目前,全省保障城鄉(xiāng)低保對象95.31萬人,平均保障標準分別達到月人均546元和年人均4372元,分別比上年提高3.8%和8%,保障城鄉(xiāng)特困供養(yǎng)對象8.4萬人,城鄉(xiāng)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達年人均8926元和6000元,分別達到上年度城鄉(xiāng)低保標準的1.4倍和1.46倍。

此外,對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本地戶籍居民,符合低保或特困供養(yǎng)條件的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yǎng)救助范圍;對不符合低保和特困供養(yǎng)條件的,包括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染疫人員及外來人員,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保障基本生活。年初以來臨時救助累計救助城鄉(xiāng)困難群眾2.13萬人次,平均每人次救助950元。

為強化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保障,省民政廳進一步簡化社會救助審核審批程序,優(yōu)化社會救助經辦服務水平,通過政府授權方式,將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并在所有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設立臨時救助備用金提升救助效率。對于支出型臨時救助,實行一次審批、多次發(fā)放,確保臨時救助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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