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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關于逐步恢復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業(yè)務的通告

2020年06月16日 15:22

全州機動車駕駛學員:

根據(j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于做好有序恢復交管窗口服務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于做好恢復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為滿足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需求,服務復工復產(chǎn)工作,經(jīng)報請州、龍井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延邊州公安交警支隊決定,自2020年6月21日起,逐步恢復全州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業(yè)務,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開考時間:2020年6月21日。

二、開考科目:科目二、科目三(含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三、開考考場:延邊州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心(龍井市公安局西側150米)。

四、考試須知

(1)考生考前需自行測量體溫,手機注冊好“吉祥碼”、“吉安碼”,如有發(fā)熱、咳嗽等癥狀的人員,將不允許參加考試,發(fā)現(xiàn)謊報、瞞報或者其他在防疫方面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2)考生必須嚴格按照考試場次參加考試,提前半小時排隊候考并佩戴口罩,進入候考區(qū)后考生間隔就座,考試時需服從考試員及工作人員指揮。

(3)除進入各科目考場進行人臉識別比對身份及考試過程中按規(guī)定可不佩戴口罩外,候考及業(yè)務辦理中所有考生均須全程佩戴口罩,自覺配合考場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掃描“吉祥碼”、“吉安碼”、信息登記、疫情防控行程查詢等工作。凡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接受體溫檢測及相關登記、查詢工作的,或存在發(fā)熱、咳嗽等身體異常的,一律禁止入場并按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忌鷧⒓涌荚嚂r不得扎堆聚集,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聽從考場工作人員引導,積極配合考場工作人員做好考時疫情防控工作。

(4)理論考試(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場每個考臺放置免洗消毒洗手液供考生使用??颇慷⒖颇咳荚嚽?,每名考生考試完畢后由工作人員負責對考試車全方位消毒后安排下一名考生考試。

(5)考生疫情發(fā)生前已經(jīng)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因疫情期間無法參加考試而超過有效期的,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相關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同時,提醒即將到期的學員采用互聯(lián)網(wǎng)優(yōu)先預約的方式快速預約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以免造成考試業(yè)務過期,但因優(yōu)先預約每個科目只有一次使用機會,請廣大駕駛人考生謹慎使用,具體操作流程可咨詢駕?;驌艽蚪痪块T咨詢電話(0433-8330251;8330210)。

(6)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確保考生安全參加考試,現(xiàn)階段考試計劃投放采取減少每場數(shù)量、增加考試場次的方式進行。

溫馨提示:延邊州交警支隊科目三考場考試線路已進行升級改造,與之前考試路線略有變化,具體事宜請廣大考生練車前咨詢所在駕校。

特此通告。

附:考試流程圖

延邊州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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