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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如果對方是國家隊,那香港就不能不派國家隊了"

2020年06月23日 16:24

6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摘要公布。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當天在臉書賬號再次發(fā)聲,表態(tài)支持“港區(qū)國家安全法”。

他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于《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說明指出:“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有利于支持和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執(zhí)法工作和司法工作,有利于避免可能出現或者導致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緊急狀態(tài)情形?!?/p>

梁振英認為:“這是實事求是的安排,一般情況下由香港隊落場踢波(下場踢球),但如果對方是國家隊,那香港就不能不派國家隊了?!?/p>

梁振英:如果對手是國家隊,那香港就不能不派國家隊了

另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各界表示歡迎并全力支持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期望這一法律能推動香港恢復安寧、重新出發(fā)。

港區(q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20日表示,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很多時候都涉及國防、外交,這并非香港自治范圍內的事務。中央政府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會在國防和外交方面提供重要的資料和意見。對于由特區(qū)行政長官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他認為,這不會沖擊香港現有法律制度。

全國政協委員、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20日表示,中央讓香港警方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而非另設獨立機構負責執(zhí)法工作,體現了中央高度信任香港警方的執(zhí)法力量。維護國家安全將是香港警隊未來的重要任務。

鄧竟成指出,香港警隊已有多年處理反恐工作的經驗,表現卓越,成績有目共睹。接下來,相信香港警隊將就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加強人員培訓,強化執(zhí)法,讓香港警隊更好地配合和適應這部全新、重要的法律。

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22日在電臺節(jié)目指出,全國人大法工委就“港區(qū)國安法”草案的說明,已很大程度采納香港意見,相信能釋除疑慮,包括對自由人權的保障。

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22日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表示,雖未看到“港區(qū)國安法”草案全部細節(jié),但包括人權保障和公平審判等普通法原則將適用于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足以令人安心。

江樂士認為,根據草案幫助,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不會受到影響。草案幫助中提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體現了對基本法的充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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