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黨,感謝檢察官,感謝你們?!?月25日,被害人高某某激動的將一面寫有“廉法執(zhí)法,公道人心”的錦旗送到延吉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以表達對檢察官一心為民、秉公辦案的感激之情。
這樣感人的一幕,正是延吉市人民檢察院“我為群眾辦實事”的真實寫照。
據悉,高某某是一名退休工人,是蘇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的被害人,常年因請求工傷賠償金而走上上訪之路。蘇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也因高某某的工傷賠償一事引起,被害人高某某請求得到工傷賠償以及本案相關的人身損害賠償。延吉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在審查案件過程中,第一時間將高某某的情況向主管領導反映,經過部門主任聯(lián)席會、檢委會匯報討論,建議對本案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即使調解之路異常艱難,承辦檢察官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耐心對雙方進行調解。經過三次雙方調解和承辦檢察官的耐心勸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高某某常年上訪的訴求得以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對承辦檢察官的工作方式和態(tài)度予以肯定。至此,蘇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不僅從法律層面充分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做出準確的處理結果,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高某某調解成功的示例只是冰山一角,目前,延吉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辦理的故意傷害輕傷類案件,有60%以上在批捕、公訴階段經過承辦檢察官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在保障訴訟的同時,也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
通訊員(樸松林)